我院与开展2016年课题的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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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山市人民医院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通过资料初步审查、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评议投票、院办会审议等程序,17项课题被确定为我院2016年科研资金立项课题。
为了对课题进行规范化管理,
本次立项课题从2016年5月开始实施,每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半年内未开展相关工作者视为考核不合格;逾期未结题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按《黄山市人民医院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课题负责人如果违反责任状,则两年内不得申请医院科研资金。
科教科王根和科长向课题负责人阐明了课题开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希望课题负责人认真开展课题,以此为契机带动本专业科研水平的提高。科教科也会认真做好课题的动态管理工作,以保障各项课题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