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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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22日,我院组织今年新进放射工作人员及新上岗人员23人参加了辐射安全知识专场培训,我院的法定代表人章隆辉院长也亲自参训。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中科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来我院对上述人员进行辐射安全知识专场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直接从事生产销售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工作人员,均需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历年来,我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体检及个人剂量监测,同时做到定期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和放射防护监测,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辐射安全及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