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医院用五举措规范外送检验项目管理
黄山市人民医院自2019年元月初出台了《外送检验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一个多月以来,反响良好。此举不仅满足临床诊断需求,而且方便了患者就医看病,同时,更大程度地保障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018年末,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开展的“全省卫生健康行业行风整治和改善就医感受”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医院针对专项行动方案进行了认真梳理,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最终锁定“外送检验项目的管理”需要规范。于是,医院决定用五项举措予以防范,这五项举措分别是:
一是严格外送项目准入制。对临床迫切需要,并对疾病诊断治疗有帮助,但目前医院受设备、试剂、资质及实验条件所限,在短时间内不能开展的检验项目。文件规定:临床科室根据科室特点制定外送检验项目具体内容向医务科提交报告,医务科根据全院情况召集相关临床科室、检验、物价审计、纪检、财务等部门进行初步论证,并提交院办会集体研究后实施。
二是严格执行招标程序。根据外送检验项目的年产生金额对照黄山市财政、发改部门制定的相关采购文件精神,选择合适的招标方法进行,最后经集体研究确定最终中标方。中标后,双方签署协议后进入实施。
三是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权益,让利于患者。对外送检验标本的采集、护送、双方交接程序、检验质量、危急值报告、结果回报、费用结算、发票交接及违规外送检验的处置等管理程序,双方签订协议;协议同时就外送检验项目对患者责、权、利进行了保障;医院将各外送检验项目的单位、协议后价格张榜公布在外送频率较高的科室,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协议还要求外送检验公司必须以协议优惠后价格与患者进行结算,医院不再从中收取任何费用,真正实现方便患者,让利于患者。
四是规范医务人员的各项行为。协议要求医院与全员签订廉政协议书留档备查。对每一项外送检验项目要求医务人员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检验目的,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告知书,并要求在外送检验登记本上予以详细记录;要求有外送项目的科室医护人员签署廉洁承诺书,严禁医务人员私自联系公司外送及超项目外送。
五是约束外送检验公司行为。通过招标确定中标方,医院与其签订双方协议时,根据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和安徽省“十条禁令”的规定内容签订治理商业贿赂承诺书,规定标本交接手续、交接时间,禁止外送公司以各种途径、方式向患者或医务人员推销检验项目,严禁开单提成或变相提成,一经查实,终止双方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