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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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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省、市控烟履约相关工作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以及省、市爱卫办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一、工作目标:实现医院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规范院内控烟管理,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供戒烟服务,稳步推进无烟医院建设,立足本院条件做实各项控烟工作。

二、实施原则:坚持“院级统筹、科室落实、全员参与、劝导为主、考核跟进”原则。

    三、组织管理与岗位职责

成立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  巍

副组长:汪锦荣  刘永文  胡尚武  王根和

成  员:孙朝瑞  姚美蓉  潘春英  李  康  汪红萍

范朝华  赵玉梅  宁志诚  胡  鸣  曹芹芹

方勇燕  王  耀  王  华  胡  坤

办公室设在总务科,负责全院控烟日常统筹、协调、资料汇总、组织检查等工作。

    各科室(含行政科室、后勤班组)建立二级控烟工作小组,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任组长,副主任或护士长任副组长;每个科室设置控烟监督员、控烟巡查员,明确岗位分工 。

    1. 科主任/护士长(二级小组组长):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制定本科室控烟工作计划,落实无烟科室、无烟病房创建,保障本科室控烟工作落地。

2. 控烟监督员:管理本科室控烟巡查员工作,督查本区域禁烟标识、控烟制度落实,登记控烟工作台账,对接院控烟办公室。

3. 控烟巡查员:开展日常、不定时巡查;劝阻区域内吸烟行为;检查禁烟标识、清除室内烟具;做好巡查记录。

    4.全院职工均负有控烟宣传、礼貌劝阻吸烟行为的义务,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应当对吸烟患者开展戒烟劝导与健康宣教 。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协助临床科室开展无烟科室建设相关工作。

    四、无烟环境管理规定

    1.医院全部室内区域(门诊、急诊、病房、诊室、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卫生间、楼梯间、食堂、电梯等)全面禁止吸烟,室内不设置任何吸烟点、吸烟室。

    2.院内建筑物主要入口处设置清晰醒目的禁止吸烟提示标识;门诊、病房、会议室、公共通道等点位张贴禁烟与控烟宣教海报。标识定期检查维护,破损、模糊及时更换。

    3.院内全域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禁止张贴、派发各类烟草广告、烟草宣传资料。

    4.室外区域若出现吸烟行为,职工应当礼貌劝导,引导其远离人员密集出入口;院区不得随意丢弃烟头,保洁加强重点区域烟头清理。

    五、宣传教育与戒烟服务管理

    1.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世界无烟日及各类健康宣传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2. 定期举办“吸烟与健康”的知识讲座和健康教育讲座,定期对职工和医学生举办“吸烟与健康”知识讲座。

3.各病房结合入院宣教,面向患者及家属开展吸烟危害、控烟相关健康教育。

    4.设立戒烟门诊,对外公布戒烟咨询电话,为有戒烟意愿人员提供咨询指导;医务人员掌握基础戒烟干预方法,诊疗中主动对吸烟患者开展戒烟劝导,对戒烟需求较高者引导至戒烟门诊就诊。

5.鼓励吸烟职工主动戒烟,医院为有戒烟意愿职工提供咨询帮助,不强制职工戒烟,重在引导支持。

六、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制度

    1.科室控烟巡查员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禁烟标识、烟具清理、区域吸烟现象,及时劝阻吸烟行为;控烟监督员对控烟巡查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创建“无烟医院”办公室定期进行控烟活动抽查和全面检查。

    2.巡查劝阻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优先礼貌劝导。对患者、家属、探视人员等外来人员在院内禁烟区吸烟,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礼貌劝阻,讲清医院无烟管理要求;遇拒不配合人员做好记录,不发生冲突。

    3.将控烟工作、无烟科室创建成效纳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作为科室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