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巡 察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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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320420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党委(党支部)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巡察内容

(一)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聚焦行业巡察。针对医疗卫生领域特点,重点对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医药设备及辅材等采购情况、医院收费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医德医风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屯溪区延安路华山徽宴酒店A422室;

(二)邮政信箱: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248号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侧楼302室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5000

(三)举报信箱:市人民医院设立3(市医院新大楼一楼门口、门诊大楼一楼大厅、体检中心一楼门口);②市中医院2(市中医院行政楼一楼大厅、住院楼一楼门口);③市第二人民医院1(办公楼一楼大厅);④第一巡察组驻地1(屯溪区延安路华山徽宴酒店一楼大厅)。

(四)电子邮箱:hssswdy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18905597675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