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巡 察 公 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
一、巡察对象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巡察内容
(一)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聚焦行业巡察。针对医疗卫生领域特点,重点对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情况、医药设备及辅材等采购情况、医院收费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医德医风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屯溪区延安路华山徽宴酒店A幢422室;
(二)邮政信箱: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248号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侧楼302室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5000;
(三)举报信箱:①市人民医院设立3个(市医院新大楼一楼门口、门诊大楼一楼大厅、体检中心一楼门口);②市中医院2个(市中医院行政楼一楼大厅、住院楼一楼门口);③市第二人民医院1个(办公楼一楼大厅);④第一巡察组驻地1个(屯溪区延安路华山徽宴酒店一楼大厅)。
(四)电子邮箱:hssswdy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18905597675。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