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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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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烧伤整形科医师及皮肤科医师各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条件:

1.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且能注册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放宽到1981年1月1日

2. 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 烧伤整形科医师要求男性。

4. 具有两年以上二甲医院工作经历。

5. 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

(二)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休息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黄山市人民医院门诊部六楼人事科。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查后退回,下同);

(2)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经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的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好《黄山市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附后)。

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院部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本院网站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网址:/

五、考试、面试、体检、聘用

(一)应聘人员须参加由本院组织的专业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另定)。笔试成绩在笔试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本网站公布。

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有二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凡在面试前48小时书面申请放弃面试的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可顺序替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加权形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对招聘岗位因体检及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经医院研究可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同额递补。对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由院部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本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六、待遇

录用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及绩效待遇,并按《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管理,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人事科0559-2517683

举报监督电话:院纪检监察室0559-2521359

报名表.doc

 

黄山市人民医院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