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2-2013年100余名新进护士接受预防接种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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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50号)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卫疾控秘〔2012〕782号)文件精神, “全省各级各类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都要按照‘谁接生,谁接种’的原则开展乙肝疫苗和卡介苗预防接种服务,其中卡介苗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 的要求,我院产科从2013年3月1日开始开展新生儿乙肝疫苗和卡介苗预防接种服务。从事预防接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才能上岗,由于我院规定工作三年以下的年轻护士要进行轮转,所以我科与屯溪区疾控中心联系,于2014年5月19日对全院2012-2013年100余名新进护士进行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以取得预防接种专业资格,使我院的预防接种工作能合法、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