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慢特病门诊医药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布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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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慢特病门诊医药费用全面实行直接结算的工作的通知》(黄医管字〔2020〕67号)文件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持“慢特病证”参保患者挂号就诊的慢特病门诊医药费用全面实行直接结算。
12月29日上午,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刘永文总会计师召集医保办、医务科、门诊部、出入院管理科、微机中心、采购中心、肿瘤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布置有关工作。
刘永文总会计师指出,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责任,高度重视慢特病门诊医药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配合医保中心做好院内宣传工作,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积极改造完善信息系统,明确就医结算流程,确保满足参保人员就医的需要。应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及医疗诊疗规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