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表降温机、鼻饲泵、输液泵、深静脉血栓预防仪、床位消毒机采购项目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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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3月21日市招管局与我院就医疗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达成的实施意见“医疗设备(单台)或耗材(年用量)采购预算不足十万元的项目,投标时无需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文件,但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要求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文件,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预算超过十万元(含)的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出具生产厂家系列完整的授权文件”, 针对体表降温机、鼻饲泵、输液泵、深静脉血栓预防仪、床位消毒机等五个采购项目,因预算价均低于十万元,所以供应商在投标时不需提供厂家授权,但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
特此说明
黄山市人民医院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