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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医院颅内压监护仪招标公告(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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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计划以合作方式采购颅内压监护仪1台,欢迎资质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设备名称与数量:

名称:颅内压监护仪 

数量:1

二、设备具体要求:

1、颅内压监护仪整机要求:原装进口

2、引进方式:使用耗材,供应商免费提供设备供科室使用

3、监护仪技术参数:

1)传感器可直接在硬脑膜下、脑室内、脑实质内进行连续压力检测,脑室内监测可以同时外引流脑脊液

2)传感器可随意弯折,不易折断且不影响测量精度

3)在整个监测过程中绝大多数的传感器无漂移,显示的颅内压7天最大漂移量为1.0mmHg

4)微创监护方式 (最小颅骨孔径0.3CM

5)充电电池,容许在转移病人期间继续提供3小时持续的颅内压检测

6)专用的开颅工具包

7)各品牌监护仪相兼容

8)传感器使用时一次清零,分离后,重新连接探头时无须置零。

9)颅内压声光报警提示,报警参数可调

10)通过连接带温度的探头,监护仪可以显示颅内温度

11)传感器分为基本型和脑室型。

12)压力检测范围:0mmHg~+100mmHg

13)温度灵敏度<0.1mmHg/oC

14)压力显示的精确性:±1mmHg/24小时,不管压力有多大

15)压力分辨显示:1mmHg

16)绝缘:绝缘于>4000Vrms的接地线路

17)漏电流:<10uA

要求:★1、按照投标方案提供配置清单,标明品牌、型号、产地、数量等并分项报价。

2、提供所有与设备日常使用相关的耗材、器械、易损件、常备零件、专门工具等配件清单及报价,供日后参考。

3、说明是否需要其他设备配套使用,请列出配套设备名称、数量等,如未说明一律视为赠送。

(备注:供应商免费提供探头(颅内压监护仪配套使用)以外的工具、零配件,同时必须带样品进行现场比选。)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所在单位及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复印件);

5、厂家授权委托书;

6、设备投标报价表(投标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7、该投标产品在三级医院的用户名单及彩页;

8、产品质量承诺书及售后维修承诺书;

9、所有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四、标书一式三份。

五、截至时间:20141116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人民医院 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薇

联系电话:0559-2533342

邮政编码:245000

 

(备注:邮寄标书时,请注明“颅内压监护仪投标资料”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