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医院综合楼病房地面(水磨石)翻新询价公告
各投标单位:
我院拟对综合楼3、4、5、6层病房地面(水磨石)进行翻新,欢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投标,资料接收截止日期:2018年3月8日下午5:00。
一、资信条款:
1.施工单位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并具备5年以上行业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数量不低于
二、评选办法
1.提供施工工艺。
2.承诺必须达到医院综合楼样板房地面的处理标准,否则废标处理。
3.评标及控制价:控制价为20元/平方米,(报价含主材价、辅材价、人工费、措施费、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一次性报价。)超过此控制总价按无效标处理。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有效最低价中标
三、工程要求:
1.工期: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完成。
2.工程承诺:投标人中标后对工期、质量包修、质保期的承诺。施工排水严格按照院方要求专门接管排入市政管道,不得散排。质量符合水磨石验收规范,并以医院综合楼样板房为准。质保期2年。
3.水磨石地面坑洼、开裂、污渍等破坏需修复如新。
4.招标内容:综合楼3、4、5、6层病房地面(水磨石)翻新,面积约46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投标须知及其他
1.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必须对施工场地现况深入了解后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资信条件和技术要求内容中要求必须提供,但不限于上述内容要求的证件、合同、委托书、承诺书、检测报告等资料组成。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必须密封且盖章按指定时间送达招标人,逾期送达,招标人有权拒收。
3.付款方式:第一笔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第二笔,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第三笔,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第四笔,质保期2年满后付清。
4.工程量按实进行结算,单价在整个合同实施期内不得调整。
5.水、电费甲方承担。
6.联系人:凌工;联系方式:0559-2517730。
招标人:黄山市人民医院
附:现况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