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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医院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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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黄山市人民医院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GHZB2022X039   

项目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服务期限3年合同采用1+1+1模式签订企业年金管理资金预算:前期结余企业年金金额约为2500万元,现每年企业年金金额约为 600 万元,三年总计1800万元。

最高限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费”(受托管理费、账户管理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的报价(费率),报价(费率)不得高于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规定

采购需求:黄山市人民医院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采购,依靠受托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本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提供专业化的经营与运作。依靠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使年金资产在控制风险、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确保企业年金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确保信息披露规范及时;确保企业年金计划稳健有效运营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标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⑤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2)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投标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投标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投标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5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并颁发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投标时需明确提供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投标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530日至2022年67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615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2615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自筹   

    4.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5.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6.投标保证

免收。  

    7.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8.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黄山市人民医院   

 址:黄山市屯溪区栗园路4号   

联系方式:0559-2517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2334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9-2334139   

黄山市人民医院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