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医院医用气体购前论证
我院对医用气体项目进行购前论证,凡有以下符合要求的公司可以在截止时间前投递材料。
一、项目名称:医院液氧
二、投递材料要求:
1.包装要求:投递的资料必须用档案袋装好(为方便资料管理,不接受拉杆文件夹),封面上贴纸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资料要求:1、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医用液氧);
2、医用液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相关认证证明材料)、《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液氧);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液氧)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液氧);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液氧);
6、《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涵盖液氧)。
7、提供气化器单价(参数、规格、型号):
8、提供5立方液氧罐价格(品牌、规格型号、参数):
9、供氧每吨价格(包括运输):
三、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提供资料不全的,一律作废。因其他快递不送货上门,故只接受顺丰快递,其他快递一概拒收,谢谢合作。(疫情防控期间,资料一律以快递的形式投递,不接受来访,咨询相关事宜请拨打电话。)
四、投递材料地点:屯溪区栗园路4号,医学工程科。
电 话:(0559)-2537092
联系人:唐老师
邮 编:245000
四、投递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周五17:00)。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恕不接受。
医学工程科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