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设备耗材试剂院内招标公告(一百三十八)
关于新冠肺炎快速检测系统配套试剂项目院内招标公告
我院拟对新冠肺炎快速检测系统配套试剂项目进行院内招标,欢迎有资质的相关供应商投递资料,资料接收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9日。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1.新冠肺炎快速检测系统项目
2.按需采购
二、基本要求:
1.新冠肺炎快速检测仪可同时检测样本数≥16人份,2台; 新冠肺炎快速检测仪可同时检测样本数≥2人份,2台;
2.设备性能:用于对人咽拭子、痰液样本中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进行快速定性检测;
3.采购试剂提供配套设备供医院使用,设备所有权仍属于中标方;
4.可同时检测样本数≥16人份的新冠肺炎快速检测仪的试剂(不含样本释放剂)需在安徽省网采目录内,提供网采截图,供应商可以进行网采配送;
5.所投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包括产品详细检测内容目录;
6.产品中标后,供货方必须提供设备的合格证、中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提供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包含WORD电子版),厂家提供规范的操作维护;
7.所用的所有试剂、耗材价格≤37.5元/人份;
8.供货商负责承担设备安装验收期间设备所需信息传输接口费用;
9.合同有效期三年,三年内所有设备维修维护及质控的费用均由供货方提供。
三、技术参数:
本项目所有*项技术参数必须完全满足,非*项参数负偏离≤1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按实事求是的原则,是负偏离的必须注明,如验收时发现有虚假应标,我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作出相应的惩罚;
1.反应灵敏度≥10-1010Copies;
2.开放式检测试剂(LAMP、RPA等方法学检测试剂均可适用);
3.温控范围:40℃-95℃;
4.温控精度:≤0.5℃;
5.升温速率≥1℃/s;
6.荧光强度检测重复性CV≤3%;
7.荧光线性:线性回归系数r≥0.995;
※8.从样本采样到出结果时间≤1小时。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书;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7.《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体外诊断试剂);
8.投标报价表;
9.投标产品的宣传彩页;
10.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书;
1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满足临床需要,供应商能够保证正常供应;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无偿更换。
12.投标人需提供技术参数响应表。
五、标书一式三份,标有目录和页码,并进行胶装,否则废标处理。
联系地址:黄山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59-2533342
邮政编码:245000
(备注:邮寄资料时,请注明“新冠肺炎快速检测系统配套试剂项目”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