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医院设备报废处置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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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黄山市人民医院设备报废处置项目
原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基本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体现大型医疗器械回收等字样。”更正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黄山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地址:屯溪区栗园路4号,
联系方式:0559-2533342,联系人:胡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