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设备耗材试剂院内招标公告(一百五十六)
关于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售卖机使用)项目
院内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分别下发了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6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及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0号“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定》《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我院拟对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售卖机使用)项目进行院内招标,欢迎有资质的相关供应商投递资料,资料接收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1日。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 按需采购
(配套提供防护口罩售卖机2台、医用外科口罩售卖机2台)
二、口罩售卖机使用医用防护口罩技术参数
(1)符合GB19083-2010(标准请自行下载)
(2)其他要求:要求单个包装,包装上应有“无菌”或“灭菌”字样;口罩带为套头式,且可松紧调节。
(3)此套头式医用防护口罩提供为病人或陪客使用。
三、口罩售卖机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技术参数
(1)符合YY0469-2011(标准请自行下载)
(2)其他要求:要求单个包装,包装上应有“无菌”或“灭菌”字样;口罩带为挂耳式。
(3)此挂耳式医用外科口罩提供为病人或陪客使用。
四、报出竞争性的单价。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书;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7.《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8.投标报价表(提供医保耗材编码);
9.投标产品的宣传彩页;
10.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书;
1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满足临床需要,供应商能够保证正常供应;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无偿更换。提供样品供开标时参考。
六、针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有疑问,请书面快递至采购中心,我科将转至相应部门进行核实答复。不接受电话质疑。
七、标书一式三份,标有目录和页码,并进行胶装,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废标处理。
联系地址:黄山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59-2533342
邮政编码:245000
(备注:邮寄资料时,请注明“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