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设备耗材试剂院内招标公告(三)
关于可吸收明胶海绵项目院内招标公告
我院拟对可吸收明胶海绵项目进行院内招标,欢迎有资质的相关供应商投递资料,资料接收截止日期2021年2月1日。
一、名称及参数要求
1、可吸收明胶海绵 按需采购
2、独立灭菌包装方便取用;
3、支持多规格;
4、胶原蛋白制品,蛋白质含量不小于80%;
二、基本要求:
1、产品要求:
1) 中标产品试用2个月,如出现与产品特性不符或效果不佳等情况不能满足临床需要,视为中标方违约, 我院有权利另选供应商。
2) 产品质量:要求产品生产企业(公司)通过ISO9001/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或CE认证。
3) 外观要求:说明书字迹清晰、效期符合要求;无菌:产品密封,未开封前无包装破损、漏气;
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书;
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税务登记证》;
6)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7) 《医疗器械注册证》;
8) 《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9) 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包括生产商和代理商),制造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
10) 投标报价表;
11) 需提供全国三甲医院10家以上业绩证明,证明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不予支持货款;
12) 投标产品的宣传彩页;
13)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书;
14) 所有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3、投标人应提供的实物,以供开标时对实物进行鉴定。
三、针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有疑问,请书面快递至采购中心,我科将转至相应部门进行核实答复。不接受电话质疑。
四、标书一式三份,标有目录和页码,并进行胶装,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废标处理。
联系地址:黄山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559-2533342
邮政编码:245000
(备注:邮寄资料时,请注明“可吸收明胶海绵项目”的字样。)